化學危險品運輸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項
一、上路前五必查
1、車輛號牌安裝是否完好,安全檢驗標志、保險標志是否放置正確,行駛證、道路運輸證、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是否齊全有效、隨車攜帶。
2、車輛標志燈、標志牌、反光標識、側后防護裝置、滅火器等安全裝置配置是否完好,衛星定位裝置工作是否正常。
3、車輛制動、燈光、轉向等安全系統是否符合運行要求,輪胎規格是否合格、磨損正常。
4、液體危險貨物運輸罐車緊急切斷裝置是否安裝完好,處于關閉狀態。
5、駕駛人駕駛證、駕駛人和押運員從業資格證等證件是否齊全有效、隨身攜帶。
二、安全行車五注意
1、選擇合理的、通行條件較好的行駛路線,遠離城鎮、居民區,不進入危險貨物運輸車禁止通行區域。運輸劇毒化學品車輛要按照公安機關批準的時間、路線行駛,不得隨意變更。
2、保持安全的行車速度,任何情況下行駛速度不得超過80公里每小時,夜間、雨霧冰雪等低能見度條件下要降速行駛。
3、與前方車輛保持合理的行車間距,遇雨霧冰雪等惡劣天氣時要加大間隔距離。
4、行車途中不得隨意變更車道,高速公路行車要在規定車道行駛。
5、駕駛人要保持注意力,每駕車2小時左右應停車休息,并及時查看車輛技術狀況,確保緊急切斷閥處于關閉狀態。
三、裝卸貨物五要點
1、危險貨物運輸企業、車輛、駕駛人、押運員、裝卸員必須取得相應資質。
2、裝載介質與罐體噴涂介質、車輛道路運輸證載明介質一致。
3、危險貨物裝載勻稱均衡、整體固定,做到一車一貨,不同危險貨物不能混裝,不得超載。
4、危險貨物裝載后,危險貨物名稱、形狀、數量、處置方法、企業聯系方式等要書面記錄,隨車攜帶。
5、液體危險貨物罐車裝載完畢后,應將緊急切斷閥關閉,確保無損壞、無滲漏。
四、應急處置三要求
1、出現車輛故障、事故、貨物撒漏等緊急情況時,要根據貨物的爆炸、易燃、腐蝕、劇毒、放射等不同性質,按照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和操作規程妥善處置。
2、車輛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,要按規定開啟危險警報燈,普通道路在車后50至100米處、高速公路在車后150米處設置警告標志,夜間要同時打開示廓燈和后位燈。
3、先期無法處置時,要將車輛停靠在盡可能空曠、遠離人群、水源的地方,及時報告,報告時應詳細說明危險貨物名稱、形狀、數量和泄漏情況,便于相關部門一時間有效處置。